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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受到保护需满足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7-22 09:53:53  作者:凯文知识产权代理

  软件著作权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中一项较为特殊的保护对象。那么,软件著作权受到保护需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济南软件著作权公司来和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济南软件著作权

  一、逻辑合理

  计算机运行过程实际上是按照预先安排不断对信息随机进行的逻辑判断智能化过程。逻辑判断功能是计算机系统的基本功能。因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具备合理的逻辑思想,并以正确的逻辑步骤表现出来,才能达到软件的设计功能。

  二、独立创作

  即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创作,任何复制、抄袭他人的、并非自己开发的软件不能获得著作权。当然,软件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的创造性。一项程序的功能设计往往被认为是程序的思想概念,根据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概念的原则,任何人可以设计具有类似功能的另一件软件作品。

  三、可被感知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是固定在载体上作者创作思想的一种实际表达。如果作者的创作思想未表达出来不可以被感知,就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软件必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以上就是济南软件著作权公司带来的关于软件著作权受到保护需满足的条件的分享,了解更多软件著作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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